固定资产盘亏税务处理。按照《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料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的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存货
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回收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扥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材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费用计量须谨慎
年底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结转会计处理倒挺简单,但一定要关注税法和会计差异的调整额,特别关注有扣除限额标准的8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借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捐赠、手续费及佣金。
1、工资、薪金支出,会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税法上要求“合理工资薪金”可以税前全额扣除,但要准备好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等资料备查。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税法按照规定标准与实际数中较小者税前扣除。标准为:(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还要做好超过部分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