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注主要资产减值迹象,在资产减值测试中应尽可能取得可直接观察到的价格信息或第三方估值结果,特别关注商誉减值测试。
(6)关注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划分,关注担保诉讼等或有负债。
(7)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应从物流、资金流、票据流或信息流不同角度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注意生产能力、营运能力、仓储能力等非财务数据与收入确认之间的逻辑关系,尽可能有效地获取外部证据(如收入函证、海关信息查询、报关单、运单等)。
5、关注当期发生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权处置等特殊交易的实质以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6、关注没有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或缺乏合理商业理由的重大非关联交易。
7、关注客户公告信息以及与客户相关的媒体报道及网络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踪落实。
8、审计过程中,疑难问题及重大事项及时与质控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沟通,避免因重大事项意见不一致导致无法按时出具报告。
以上理解仅为个人理解较为重要内容。签字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应时时刻刻保持着高度警惕,坚守审计准则底线,严防企业财务舞弊,关注企业经营风险,规避自身审计风险,谨慎执业,保护自己,力争在审计风险大爆发时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