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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解读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6-07-28 | 30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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